高标准农田利国利民:
长久以来,种田一直是广大农民最关心的事情;而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更是如此。农业是我国的第一产业,但是很多农民还依旧没有改变“靠天种田”的观念,而这也是导致农民增收缓慢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拖慢了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步伐。而建设高标准农田,可以有效改善农民增收缓慢、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弱的现状。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可谓是应运而生。
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的意义:
高标准农田这个词已经算不上新鲜了,但是它的意义却影响深远极为重大。而国家也在逐年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扶持力度。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建设高标准农田从社会民生角度来看有利于保障农业经济发展对粮食需求、提高农作物质量、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且能够加快农业综合生产水平的提高,促进农民增收。从国家长远发展角度看,建设高标准农田可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助力城镇化发展;实现耕地高效利用、科学管理及保障农民增收等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利国利民。
另一层意义:
实际上,建设高标准农田还不止这一层意义。关于更深一层的意义全国人大代表、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谢德本表示,近几年我国粮食产量较大,而粮食在储藏几年后就只能当作饲料或工业使用,因此建造大规模的粮仓不如让粮食储存在耕地,实现储粮于地。
十三五期间还要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力争2020年建成10亿亩;可见高标准农田在未来几年内仍会成为国家三农工作的重点。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建设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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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颁布《全国土地整治规划》,明确”十二五”土地整治目标任务,部署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土地整治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到2015年,新建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经整治后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成效显著,补充耕地任务全面落实,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范有序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取得重要进展,土地复垦明显加快,土地整治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规划期内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补充耕地2400万亩,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粮食亩产能力增加100公斤以上,整治农村建设用地450万亩。
2012年10月11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加快建设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十二五”期间,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2亿亩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确保完成全国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通过开展500个示范县建设,建设一大批集中连片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优质良田,将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重要支撑。同时,还将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有效拉动农村消费和投资需求,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十二五”后几年,在总结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示范规模,把500个示范县建设作为推进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工作的主要抓手,进一步突显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加大制度探索与创新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500个示范县在今年年底要全部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同时查清基本农田情况,做到地类和面积准确,界址和权属清楚。此外,要严格执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加强实施监管和管护。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建设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国务院批准颁布《全国土地整治规划》,明确”十二五”土地整治目标任务,部署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土地整治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到2015年,新建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经整治后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成效显著,补充耕地任务全面落实,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范有序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取得重要进展,土地复垦明显加快,土地整治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规划期内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补充耕地2400万亩,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粮食亩产能力增加100公斤以上,整治农村建设用地450万亩。
2012年10月11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加快建设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十二五”期间,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2亿亩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确保完成全国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通过开展500个示范县建设,建设一大批集中连片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优质良田,将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重要支撑。同时,还将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有效拉动农村消费和投资需求,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十二五”后几年,在总结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示范规模,把500个示范县建设作为推进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工作的主要抓手,进一步突显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加大制度探索与创新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500个示范县在今年年底要全部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同时查清基本农田情况,做到地类和面积准确,界址和权属清楚。此外,要严格执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加强实施监管和管护。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民以食为天,《意见》指出,必须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具体工作部署包括:
1、稳定粮食产量。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5亿亩。稳定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举措,挖掘品种、技术、减灾等稳产增产潜力,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持在15.46亿亩以上。
2、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向“两区”安排。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
3、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立足国内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科学确定国内重要农产品保障水平,健全保障体系,提高国内安全保障能力。将稻谷、小麦作为必保品种,稳定玉米生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进程。在提质增效基础上,巩固棉花、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并支持农业走出去,加强“一带一路”农业国际合作,主动扩大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拓展多元化进口渠道,培育一批跨国农业企业集团,提高农业对外合作水平。
《意见》要求,要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意见》强调,要加快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积极发展果菜茶、食用菌、杂粮杂豆、薯类、中药材、特色养殖、林特花卉苗木等产业。支持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大力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健全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同时积极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充分发挥乡村资源、生态和文化优势,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